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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实验室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7-09-19 17:27  

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实验室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实验室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GDYZTB2017-13

三、预算金额: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费45元/KG,污泥处理费30元/KG

四、处置内容:实验室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许可范围包含HW49类)和运输管理处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广东医科大学于报名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0日~9月22日,9:00~11:00、15:00~17:00(周六日放假除外),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行政楼6楼604室

七、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许可范围包含HW49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5:00~15:30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行政楼602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9 月26日15:30

对本次招标有质疑,招投标中心联系人 余老师 电话:0769-22896133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医科大学校外网(http://www.gdmu.edu.cn/)、校内网(http://oanews.gdmc.edu.cn/oaportal/home.do?method=index)、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同时发布。

广东医科大学

2017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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