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后勤商业楼眼镜店和广告文印店招租项目(GDYZTB2016-29)更正如下:
一、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五、投标人资质要求:4. A包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驻店验光师证书。”
现更正为:4. A包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公司)和驻店验光师证书。
二、第五部分评标办法“三、评标程序和步骤: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第1小点:A包: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1名驻店验光师证书,正在经营眼镜店的店面相片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现更正为:A包: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公司),1名驻店验光师证书,正在经营眼镜店的店面相片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广东医科大学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