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东莞校区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GYXZB2015-31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代理商;
3.投标人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
4.投标人须提供包含桶装水饮用水类的QS《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和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的水质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只接受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指定代理商的报名。一个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0日~7月17日9:00~11:00、15:00~17:00(周六日除外),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行政楼420室。
五、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费: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加盖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1. 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3. 如果投标人为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的代理商,还须提供饮用水代理证书或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七、递交投标书地点: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行政楼602室
八、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15:00
九、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15:00
电话:07699-22896133招投标中心联系人:黄老师
对本次招标存在质疑,请拨打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769-22896227 邓老师
广东医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5年7月10日